各纳税人,2019年度个人综合收入数据已经更新完毕,即日起,各纳税人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清缴截止日期至6月30日。
由于个人所得税平时学校采取的是预扣预缴方式,年度汇算清缴则是严格按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故在清缴中存在补税、退税或不补不退三种情况。退税由个人自行办理;由校内所得收入需要补税的,学校已统一办理了补税,所补税款将统一从以后月份工资中扣回;个人从校外取得的各类收入需要补税的,由个人自行办理。补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个人则要承担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重者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