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实施办法》有关精神,切实加快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合规完成本年度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指标。报经校领导同意,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将提前到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关系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提前做好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前的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本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统计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党政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的纸质分配表报送财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分配表发送至学校财务处邮箱cwc@tlu.edu.cn。
财务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