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铜陵学院关于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对我校开展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院党发[2016]40号)文件精神,根据铜陵学院“小金库”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原定11月30日前上交的部门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单位“小金库”自查情况统计表》和《关于“小金库”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3项材料,至今仍有部分单位未交,现定2016年12月7日为最后期限,请未交单位尽快将纸质材料签名盖章后交监审处彭金道老师,电子稿发至邮箱yjw@tlu.edu.cn。届时未交单位将进行全校通报。 铜陵学院“小金库”专项清查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