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学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精神(院党发[2017]12号),2017年7月10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截止日期。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附件1”《“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承诺书》、“附件3”《“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自查报告》三项材料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财务处甘海英老师,电子稿发财务处邮箱(cwc@tlu.edu.cn)。
特此通知
“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