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21年度个人综合收入数据已经更新完毕,即日起,可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需要说明以下情况:
由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故全年一次性奖金仍可使用单独计税申报,学校已将2021年绩效及绩效调差数据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由校内所得收入需要补税的,学校已统一办理了补税,所补税款将统一从四月份工资中扣回。个人从校外取得的各类收入需要补退税的,由个人自行办理。请于今日前已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老师,作废后按更新的数据重新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