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巩固我校“小金库”专项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初步成果,防止“小金库”死灰复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318号)精神(附件1),现将我校2018年“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小金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领导童健为组长,牛爱平为副组长的铜陵学院“小金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刘晨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 任:刘 晨
副主任:李金平
成 员:徐 琴、吴桂芳、彭金道、甘海英
二、清查时间和范围
清查时间:此次“小金库”清查时间是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底。如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则延伸并追溯到以前年度。
清查范围: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开展“回头看”,全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层级到底,内容无遗漏。
三、“小金库”防治内容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设立“小金库”; 4.开展辅修及各类培训设立“小金库”;5.经营收入未纳入学校财务核算设立“小金库”;6.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以虚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8.上下级单位之间资金调拨设立“小金库”;9.合作办学单位之间(含成人教育)资金转移设立“小金库”;10.其他。
四、清查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按照学校“小金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附件2)和《单位“小金库”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小金库” 防治工作办公室。自查无“小金库”实行“零”报告。
(二)领导小组抽查(2018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由学校财务处、监审处联合组成的学校“小金库”防治领导小组,分组到相关单位开展“小金库”防治抽查。
(三)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小金库”防治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0562-5881977,5881997)和举报邮箱(yjw@tlu.edu.cn),充分发挥通讯和网络举报作用,并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
(四)总结汇报
自查和抽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小金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完成自查、抽查和接受群众举报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学校党委办公室。10月31日,“小金库”防治工作办公室将学校防治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追责问责
1.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小金库”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小金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小金库”防治工作负总责。
2. “小金库”防治工作纳入“三查三问”范围(查自身德才,问是否服众;查组织要求,问是否有愧;查群众观念,问是否缺失)。
3. “小金库”防治工作实行严格追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小金库”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发现对“小金库”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问责的,按党纪政纪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1.上报材料:(1)单位自纠自查报告;(2)附件2:“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上报同时公示3天);(3)附件3:单位“小金库”自查情况统计表。
2.时间要求:以上材料,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财务处甘海英老师,电子材料发至cwc@tlu.edu.cn。 “小金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皖教秘财[2018]318号.pdf
附件2:“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docx
附件3: “小金库”防治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