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全过程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71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开展2019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内容和分工安排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学校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是 2019 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 资金使用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价(各部门对应项目见附件1),财务处进行汇总。 三、绩效评价方法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见附件2)要求,合理确定评价方式方法,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科学合理设定评价指标和标准,填写自评表(见附件3),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4),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查摆梳理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报送要求 1.确保评价质量。科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可以强化财务预算执行,推进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多,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可观准确,稳步实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强化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的经验,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质量,更好地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按时报送结果。请各部门于6月15日前完成对所负责管理的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报告(以部门为单位汇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一张表)电子版发送到891579530@qq.com,联系人:程旭,电话:0562-5881998。 2020年6月2日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统计表.xlsx附件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框架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