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全过程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1〕73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内容和分工安排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学校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是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价(各部门对应项目见附件1),财务处进行汇总。
三、绩效评价方法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见附件4)要求,合理确定评价方式方法,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科学合理设定评价指标和标准,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表中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必填(若有偏差)。
四、报送要求
1.确保评价质量。科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可以强化财务预算执行,推进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多,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准确,稳步实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强化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的经验,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质量,更好地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按时报送结果。请各部门于6月8日前完成对所负责管理的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一张表)电子版发送到2586430743@qq.com,联系人:华老师,电话:0562-5881998。
2020年6月3日
附件1:2020年度项目支出.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19年项目支出部分绩效目标自评表(仅供参考).xlsx
附件4:AJ2020193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